联系我们

姓名:丁维军
手机:13584760236
邮箱:1012514770@qq.com
证号:13209200410871949
律所:江苏峰路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东台市通榆河路汇利锦园16号

您当前的位置: 东台律师> 合同纠纷> ×××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应诉通知书
`

×××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应诉通知书

来源:东台律师   网址:http://www.dtlsvip.com/   时间:2014-02-18 14:02:32

分享到:0

     ×××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应诉通知书  ( )字第 号  (被诉单位名称):  本会决定受理 与你单位的经济合同纠纷一案,现将其申诉书副本送与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申诉书副本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时间,签收后将回证退回本会。  二、在收到申诉书副本十五天内向本会提出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不按时提交答辩书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  三、填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受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前送交本会。  19 年 月 日  (印章)  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一份,委托代理人受权委托书二份。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  颁布日期:1986

   

电话联系

  • 1358476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