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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官耐心沟通化矛盾

来源:东台律师   网址:http://www.dtlsvip.com/   时间:2014-11-14 17: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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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7月10日,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韦某一同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将结案申请书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上,他们都笑着握住法官的手,不停地说:“谢谢法官、谢谢法官……”。

  黄某与韦某于2008年8月份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婚生的两个子女随韦某生活;夫妻共同财产一套房屋归韦某所有,韦某给付房屋补偿款20000元给黄某。离异后,韦某认为黄某没有抚养孩子,因此一年多来一直拒不支付20000元的房屋补偿款。而黄某因居无定所,生活没有着落,急需这笔补偿款,多次向韦某追讨,但韦某一再拒绝。2010年4月22日,黄某向玉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执行法官接到该案后,了解到两人的关系十分紧张,平日里相见总是怒视对方。为了有效化解他们的矛盾,避免影响到其婚生子女的身心健康,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当事人到法院,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深入了解他们的想法,从中找到化解矛盾的突破点。原来,黄某急需这笔钱不仅仅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稳定下来,更多的是为了可以与两个子女经常往来,甚至可以同他们住上几天,给孩子们母爱,尽可能减少孩子因父母离异而造成的心理阴影。韦某则认为黄某对孩子没有一点感情,没有尽到母亲的责任;而且自己要抚养两个孩子,又没有固定工作,只是帮父亲管理工地,没有固定收入,要一下子拿出那么多钱十分困难。

  执行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虽然有心结,但是心里所想的都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于是,执行法官从他们都关心子女的共同心理着手,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使双方都了解对方的想法,并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终于,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被执行人韦某自愿将房屋补偿款20000元一次性支付给申请执行人黄某,并自动将交纳了案件的执行费203元,而申请执行人黄某在得到了补偿款后,非常感激执行法官不但帮她执行回了房屋补偿款,还解开了一直纠缠着她的心结。

  经过执行法官努力和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沟通,这起双方纠缠一年多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件,终于圆满的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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